家電退稅 電冰箱、冷暖氣機、除濕機 適用
減稅優惠擴大!立法院院會昨天三讀通過
「貨物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」
購買能源效率第一、二級的
新電冰箱、冷暖氣機、除濕機自用
每台 (最高) 退稅2000元
2019年6月15日 修法生效 為期2年,至 2021年6月14日止。
購買新的電冰箱:
有效內容積小於200公升,可退稅 500元,
有效內容積介於200至400公升,退稅 1200元,
有效內容積400公升以上則可 退稅 2000元。
購買的冷暖氣:
冷暖氣機額定冷氣能力在3.6KW以下,退稅 1600元,
高於3.6KW則退稅 2000元。
購買的除濕機:
除濕機額定除濕能力在每日9公升以下,退稅 500元,
額定除濕能力在每日9至12公升,退稅 900元,
額定除濕能力在每日12公升則退稅 1200元。
退稅申請方式:
財政部表示,民眾可向購買通路索取紙本退稅申請書,
填妥後親送或郵寄至任何一個國稅局、分局、稽徵所,
或是上「財政部稅務入口網」<<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專區申請
但提醒線上申請需要進行身分認證,
因此要以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。
財政部說明,國稅局審查核准後,
將於受理後 1~2個月 內將退稅款
撥付至民眾指定的本人金融帳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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